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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政策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办理条件

  (一)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条件: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2.有健全的培训机构。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4.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5.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6.有必要的教学车辆。7.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条件: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3.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4.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条件: 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2.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3.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4.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5.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所需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五)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六)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七)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八)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九)拟聘用人员名册、职称证明;

  (十)申请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十一)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办理部门 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所业务股
办理地点 乌兰浩特市爱国南大路4-1号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是否网上办理
联系电话 0482-2206281
监督电话 0482-2205990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乌兰浩特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对作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决定书》,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对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申请表.doc   或窗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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