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病种目录外特殊疾病治院审批 |
事项类别 | 行政确认 |
政策依据 | 兴署发201212号《兴安盟行政公署关于调整全盟城镇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
办理条件 | 1.住院疗审批单2.医保本 |
所需材料 | 特殊治疗审批单原件、复印件 |
办理时限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办理部门 | 乌兰浩特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 |
办理地点 | 乌兰浩特市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局四楼416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
是否网上办理 | 否 |
联系电话 | 0482-8299635 |
监督电话 | 0482-85178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