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认真履责,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一系列决策部署,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扎实做好统一战线各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部长办公会、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学习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主要内容。督促配齐配强各镇街、村(社区)统战联络员,形成基层统战意识形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持续抓持续管的良好态势
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利用考察交流、联谊会、联席会、统战微信群和qq群等方式,加强对非公经济的引导和对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今年以来,组织执委企业家、党外知识分子代表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时围绕全市扶贫攻坚中心工作,积极引导非公企业与贫困村进行结对帮扶。此外,利用传单、深入宗教场所、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三是着力打造过硬队伍。 通过部长讲党课、集中学习、自主学习等方式,组织统战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引领统战系统干部职工和党外代表人士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通过鼓励支持统战干部自学或参加各类培训,举办全市基层统战干部培训班,推动统战干部广泛学习法律知识、市场经济知识、统战理论等相关知识,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