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淘汰4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政府办 作者:乌兰浩特市政府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5日 浏览次数:
    

  按照自治区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在2016年工作基础上,2017年继续推进淘汰市区内4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工作。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市已按照自治区验收办法中断水、断电的取缔标准全部淘汰完成4台小锅炉,现将工作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反馈电话:0482-8212848

  附件:乌兰浩特市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明细表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8日

  

乌兰浩特市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明细表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

吨位

台数

备注

1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

乌兰浩特市(物流园区)

1.2蒸吨/小时

1台

改造为环保生物质锅炉

2

利环污水处理厂

乌兰浩特市(原永联镇,现城郊办事处)

1蒸吨/小时

1台

接入兴安热电热网

3

乌兰浩特卷烟厂劳动服务公司

乌兰浩特市(原永联镇,现城郊办事处)

2蒸吨/小时

1台

改造为燃气锅炉

4

乌兰浩特市看守所

乌兰浩特市(物流园区)

2蒸吨/小时

1台

接入兴安热电热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蒙ICP备05002753号

技术维护:乌兰浩特市政府信息中心 Tel:0482-8299108 Fax:0482-8299050 Email:wlhtxxzx@wlht.gov.cn

不良信息属地举报:乌兰浩特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Tel:0482-8299685 Email:774133423@qq.com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