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办发〔2017〕54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兰浩特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乌兰浩特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7年5月31日
乌兰浩特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全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根据盟行署与市政府签订的《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兴安盟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年度工作目标
全市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PM2.5平均浓度保持在32ug/mg以下。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燃煤锅炉整治。完成全市建成区剩余3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禁止城市建成区、工业园区新建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加强在用燃煤锅炉治理力度,所有在用燃煤锅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80mg/m3、400mg/m3、400mg/m3排放限值。大力推广民用炉具改造和清洁能源替代,有效控制城市周边原煤散烧污染。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监管,规范煤炭加工、经销和使用环节管理,杜绝高硫分、高灰分劣质煤炭流入市区。
(二)城市扬尘控制工作。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内建建〔2014〕114号)要求,继续加大城市扬尘污染控制力度。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建(构)筑物拆除工地和道路等市政施工工地,施工现场设置围挡或者围栏、防污垢溢流措施;集中堆放的土方、建筑垃圾、水泥等采取覆盖、固化、密闭、绿化等防尘措施;土方作业全部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工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进出工地的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工地出入口地面采取硬化处理等防尘措施;加大政府投入,配备必要的机械化清扫设备,不断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17年全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4个百分点。
(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开展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和露天工业堆场治理。2017年11月底前完成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鼓励和支持其他企业开展除尘设施改造,降低污染排放水平。
(四)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共分担率。具备条件的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实现使用清洁燃料。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配合盟公安局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做好油品升级保障工作,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杜绝不合格成品油流入我市市场。
(五)全面推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继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河北敬业集团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红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市直各有关部门、企业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全市大气污染治理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项目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确保全市按期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部门联动,做好协调配合。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协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执法监督作用,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发改、经委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鼓励企业及时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市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综合执法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市公安部门要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各企业作为落实防治任务的责任主体,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开展督查督办,加大工作考核。市政府将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入督查重点,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完成不力的相关部门、企业单位将实行严格问责。
附件:
乌兰浩特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时限 |
责任单位 |
督办单位 |
1 |
取缔乌兰浩特市建成区分散燃煤锅炉。 |
2017.9.30 |
乌兰浩特市英伦(酒店)有限公司 |
市环保局 |
2017.9.30 |
长丰国际大酒店 |
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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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9.30 |
大自然洗浴会馆 |
市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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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完成在用燃煤锅炉达标排放治理。 |
2017.11.30 |
各在用燃煤锅炉单位 |
市环保局 |
3 |
完成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
2017.11.30 |
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
市环保局 |
4 |
监督各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扬尘控制措施。 |
2017.12.31 |
各建筑施工企业 |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5 |
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
2017.12.31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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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完成自治区下达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
2017.12.31 |
市公安局交巡大队 |
市公安局 |
7 |
完成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红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
2017.12.31 |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红城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市经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