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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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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兰浩特市2017年抗旱救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发〔2017〕57号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各党组,市委各部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

  现将《乌兰浩特市2017年抗旱救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乌兰浩特市委员会办公室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9日

  

  乌兰浩特市2017年抗旱救灾工作实施方案

  

  入夏以来,我市持续出现高温少雨天气,加之察尔森水库库容量有限,今年抗旱形势异常严峻。为做好全市抗旱救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盟抗旱工作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从“讲政治、促和谐、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抓好当前抗旱保收和科学管理工作,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服务到位,努力争取抗旱工作的主动权,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确保全市人畜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发展,保持社会秩序和谐稳定。

  二、总体目标

  力争全市基本农田受旱不减产,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水;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科学指导受灾群众开展抗旱自救,同时全力做好病虫防治、化学除草、促早熟等田间管理工作,将旱灾的损失降到最低。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抗旱救灾工作顺利实施,经市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市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英杰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  组  长:孙兴宇  市委副书记

  张双城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杨  华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一职校长

  郝凤祥  兴安盟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市商务局局长

  李红星  义勒力特镇党委书记

  李英坤  葛根庙镇党委书记

  李  放  太本站镇党委书记

  纪宏志  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李雪跃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

  吴宏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红玲  市信访局局长

  栗震宇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白剑琼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吕维军  市交通局局长

  门艳秋  市民政局局长

  照日格图    市农牧业局局长

  王宏宇  市林业局局长

  许忠敬  市水务局局长

  徐晓为  市卫生和计生局局长

  桑权坤  市供销社主任

  蔡敬东  市气象局局长

  刘正湃  乌兰哈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陆启国  义勒力特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新伟  葛根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于庆富  太本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恒涛  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金  殿  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许永万  市财政局副局长、农业开发办主任

  韩  铁  国网乌兰浩特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许忠敬兼任。负责全市抗旱救灾工作的联络、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收集、信息编发、情况反映等日常工作。各镇(园区)也要成立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指导、联络、协调、督促、检查本镇的抗旱工作。

  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抗旱工作的实绩考评工作,同时负责派驻各镇(园区)驻村工作队、各嘎查村第一书记、帮扶干部深入包联嘎查村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稳定、不返贫。

  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抗旱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各项先进抗旱技术及抗旱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做好舆情监控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舆情监控,确保社会稳定。

  市水务局:负责抗旱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所辖抗旱工程的运行安全,组织抗旱工作;负责与察尔森水库沟通协调,在缺水情况下及时补水。

  市民政局:负责救灾和灾民的生活救济工作;及时做好勘察、核灾工作,协调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灾情统计、发布、上报工作。

  市人社局:负责开展劳动力转移工作,及时组织各嘎查村受灾劳动力外出就业务工,确保因灾减产不减收。

  市农牧业局:做好农业旱灾情况统计工作,负责灾后农业技术指导、生产恢复工作。协调紫金保险公司立即开展农业保险投保工作,启动核实旱灾面积,确保灾情核定农民认可。

  市国土资源局:依法优先办理抗旱工程征地手续;协助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市气象局:监测天气形势,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实时雨情和天气形势分析资料,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卫生和计生局:提前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启动预案。

  市交通局:优先组织和提供抗旱救灾运输工具,保障抗旱救灾运输畅通。

  市发改委:做好有关抗旱建设项目的审查、立项和投资计划安排工作;协调安排抗旱设施建设和抗旱物资采购。

  市财政局:负责申报、筹集抗旱资金,会同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审核下拨并监督使用。

  市商务局:负责食品消费安全和有关生活必需品的调运与供应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有关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运,以及灾区所需生产、生活物资的货源组织和供应工作。

  国网乌兰浩特市供电公司:做好抗旱电力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保修工作,保障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各镇(园区):负责组织各嘎查村开展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农民损失,让农民百姓感受到政府关怀;负责旱情调查摸底工作,及时上报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紫金保险公司:立即开展农业保险投保工作;严格按照流程,启动灾情核查工作,确保核灾面积及赔付工作公平、公开、群众满意。

  四、主要措施

  (一)落实职责分工。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旱情的严重性,把抗旱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深入乡镇、嘎查村开展抗旱工作调查,掌握旱情,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工作方案,组建强有力的抗旱队伍,积极应对旱情,及时开展抗灾自救。

  (二)加大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加大市财政抗旱专项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整合市民政、水利等部门资金投入抗灾救灾工作。同时,各结对帮扶单位要拿出一定的抗旱救灾经费,积极支持帮扶嘎查村抗灾自救工作,切实保障农村人畜饮水安全,最大程度减少旱灾损失,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入稳定、不返贫。

  (三)科学调度用水。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用水原则,科学制定用水计划,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用水,引导群众节约用水、调节用水、一水多用,在确保群众饮用水充足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工农业生产用水需求,杜绝水资源浪费。

  (四)加强技术指导。做好农作物的田间管理,做到抗旱保苗和防虫治病并举。一是要着力加强对抗旱保苗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统一印制抗旱保苗明白卡下发到户,指导农民科学抗旱节约用水和适量施肥施药,加强对农作物的生产技术指导,减少产量损失。二是进一步加强田间管理,减少水分消耗,提高成活率,不断加强病虫防治,减轻病虫危害。

  (五)维修水利设施。一是组织专业维修队伍,深入田间地头抗旱一线,帮助农户维修机械,全面开展抗旱工作,力争将旱情降到最低。二是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利用微耕机、抽水机等机械,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做到“歇人不歇井”,最大限度提高现有机井的利用率。

  (六)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农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农资价格监测和农业经济运行分析,合理调剂库存,确保种子、农药、化肥有效供应。二是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和天气变化情况,加快建设完善雨情、水情、墒情、灾情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对受灾范围、程度以及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做出分析、预测和评估,加强对抗旱救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七)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办旱一〔2011〕19号)要求,深入农业生产一线,认真做好灾情统计,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审查、签批制度,确保灾情统计及时、准确、可靠,并及时上报市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加强督查督办。为进一步落实抗旱工作责任,市委、政府督查室将对全市抗旱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办、跟踪督办。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抗旱岗位责任制和抗旱调度指令,对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组织不力、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市委、政府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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