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政发〔2018〕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相关部门,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调整后的《乌兰浩特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乌兰浩特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项目资金使用预算表
2018年2月9日
乌兰浩特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
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扎实开展乌兰浩特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项目建设,推动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国家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要求,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重点用于完善农村电商产业链,精准扶贫和鼓励创新发展。
第二章 项目建设内容
第三条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下发通知,决定继续实施2016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县)项目。经过申报、盟级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我市被确定为2016年度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00万元。该项目总体思路是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示范县建设为抓手,重点依托商贸流通、电商物流等企业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引领电子商务在农村更大范围推广和应用,有效发展电商扶贫作用,推动完善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渠道,完善农村现代市场体系。目前,自治区财政已下拨我市专项资金1500万元,其余500万元资金待验收合格后再行拨付,我市地方财政扶持支持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一)建设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主要打造政企服务部,品牌策划部、视觉文创部、平台运营部、电商培训部、创客空间等职能部门,为从事电商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公共服务。建设线下农特产品体验馆,宣传乌兰浩特市农产品资源、品牌、展示企业形象、产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由政府引导,招标企业实施并参与管理和经营。
(二)建设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市级物流配送中心,包括仓储、分拣、购置配送车辆等,为“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提供标准化、高时效的物流服务支撑,着重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该中心由政府引导,市商务局选址租赁,招标企业实施并经营管理。
(三)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主要依托便民连锁超市、村部等打造功能完善、服务到位、正常运转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
(四)建设社区电商服务站。主要依托连锁超市,社区办事处等打造功能完善、服务到位、正常运转的社区电子商务服务站。
(五)开展电商人才培训。以培养锻炼一批本土化的电商人才队伍为目标,通过专家授课、赴先进地区学习、外聘电商专业人才实训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机关职工、企业员工、农牧民、复退军人、大学生等进行电子商务理论、运营、操作等内容培训。
(六)建设产品追溯体系。利用二维码技术、移动互联网技术手段,建立产品追溯体系。
(七)打造研发适合网销产品。重点支持农牧特优产品网货化改造、产品与品牌文创、包装升级改造。支持打造地标性产品品牌,培养乌兰浩特市产品品牌化和网货研发。
(八)培养打造本土优势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鼓励社区电商平台、自建电商平台及企业使用第三方平台等进行农产品宣传,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我市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带动我市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九)实施电商扶贫、带动旅游工程。通过电商渠道推动整村脱贫;由公共服务中心和电商服务站负责策划,利用“惠村淘”等平台,针对贫困村挖掘农村产品,进行策划销售,增加贫困户收入。针对贫困户进行电商培训、孵化,引导贫困户利用电商增收。同时以特色产品带动旅游文化推广。通过现有网络平台,在线上推广我市特色产品,展示、推介独具特色的蒙元文化、红色文化、草原文化、民俗文化,线下带动培育精品旅游路线;通过举办本地电商产品相关的展洽活动,助力我市旅游资源的宣传推广。
(十)强化宣传报道。通过户外广告、印制宣传标语、手册、横幅、展板、报纸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旗的各项举措,引导和激励各类人才积极参与电子商务活动。针对农产品网货研发宣传推广和地标性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开展电商宣传活动。举办电商节,参加政府部门推荐、组织及本地组织赴外地的培训会、外出考察学习、展销会、国内外各类农产品展洽会和本地电商公共平台宣传活动等。
第三章 项目资金使用预算
第四条 规划270万元用于建设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运营服务管理,占专项资金的13.5%;地方配套资金70万元,占地方配套资金的35%。
第五条 规划50万元用于线下体验馆建设,占专项资金的2.5%;地方配套资金30万元,占地方配套资金的15%。
第六条 规划800万元用于农村物流配送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占专项资金的40%。其中:120万元用市级电商物流分拨中心建设,占专项资金的6%;140万元用于建设功能完善、服务到位、正常运转的社区电商服务站,占专项资金的7%;140万元用于建设功能完善、服务到位、正常运转的农村电商服务站,占专项资金的7%;280万元用于物流配送补贴,占专项资金的14%;120万元用于电商物流中心场地租赁及管理费用,电商公共服务场所的办公设备设施自行采购费用,占专项资金的6%。
第七条 规划180万元用于电商人才培训,占专项资金的9%。
第八条 规划50万元用于建设产品追溯体系,占专项资金的2.5%。
第九条 规划300万元用于农产品品牌打造,推广。用于国家原产地产品认证、绿色、有机、无公害、地标等“三品一标”认证、评选,及各大电视台、新闻媒体等宣传推广等。打造研发适合网销产品、地标性产品品牌和农产品平台,占专项资金的15%。
第十条 规划200万元用于宣传报道乌兰浩特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对农产品网货研发和地标性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开展电商宣传活动,举办电商节,参加政府部门推荐或组织的培训会、外出考察学习、展销会、国内外各类农产品展洽会(包括购买展品)和本地电商公共平台宣传活动等及其他活动推广,占专项资金的10%。
第十一条 规划100万元用于实施电商扶贫、带动旅游工程,占专项资金的5%。
第十二条 规划5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鼓励我市企业、个人、社会团体、电商协会等积极参与电子商务事业。同时,根据电商物流分拨中心运作实绩,针对其购买的物流配送车辆给予一定奖励补助,占专项资金的2.5%;地方配套资金100万元,占地方配套资金的50%。
第四章 项目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扶贫办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和《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内商建字〔2016〕811号)》要求,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工作实际,规范资金管理:
(一)选拔企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政府招标采购的办法遴选相关项目承办企业,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实施。
(二)检查验收。市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及时共同对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项目建设整体验收合格后,由商务局、财政局和扶贫办联合向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上报验收情况。
(三)资金拨付。为顺利完成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建设项目,在招投标后,根据合同内容,按项目进度拨付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社区电商服务站、人员培训、物流分拨中心等补助资金。同时,结合我市实际,活动宣传、线下体验馆、电商节、地标性品牌打造、电商公共服务场所办公设备设施自行采购等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将资金拨付给商务局,由商务局采购或逐项下拨。以上各项结余资金由市商务局统筹安排调整使用。
(四)资金监管和使用。项目资金设立财政专户,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相关硬件设施或项目建设应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本地相关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或自行采购。对骗取、挪用中央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追回已拨付补贴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相关规定处理。由市商务局牵头协同财政等部门落实资金具体使用安排。
(五)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商务、财政、扶贫办、审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项目资金评审领导小组,加强项目资金使用跟踪检查,严控项目建设进度、工作质量及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管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具体资金使用明细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公布,接受民众监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乌兰浩特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项目资金使用预算表 |
|||||||||
序号 |
项目 |
分类 |
详细说明 |
专项 资金 占比 |
专项资金预算(万元) |
地方配套资金占比 |
地方配套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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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及运营 |
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场地装饰及办公设备 |
装修(内外环境打造) |
2.5% |
50 |
10.00% |
20 |
||
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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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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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架、各类书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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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设备、道具:相机、灯光套具、摆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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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空间装修、设备设施、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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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中心运营 |
地方平台运营维护 |
11.00% |
220 |
25.0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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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客空间运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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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公共服务中心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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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公共服务中心运营团队孵化、培育、运营辅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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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体验馆 |
装修及运营 |
2.5% |
50 |
15.00% |
30 |
||||
小 计 |
16.00% |
320 |
50.00% |
100 |
|||||
2 |
农村物配送进村入户工程建设 |
物流配送分拨中心 |
市级电商物流分拨中心 |
场地租赁、管理及配合实施公共服务相关设备设施等设备购买 |
6.00% |
120 |
0.00% |
0 |
|
装修 |
2.50% |
50 |
|||||||
仓储设备设施:安检设备、货架、托盘、打包台、拖拽叉车、电子称、电脑、打印机、扫枪、工作台、桌椅等补贴 |
2.50% |
50 |
0.00% |
0 |
|||||
物流配送中心管理系统 |
0.00% |
0 |
|||||||
运营及管理 |
1.00% |
20 |
|||||||
上下行快递补贴 |
14.00% |
280 |
0.00% |
0 |
|||||
行政村乡村电商服务站建设(40) |
网购自助终端机(电脑、电视) |
7.00% |
140 |
0.00% |
0 |
||||
办公桌椅 |
|||||||||
门店装饰 |
|||||||||
宣传资料、标志牌等 |
|||||||||
果蔬粮油日配品区改造 |
|||||||||
物流配送、运营管理 |
|||||||||
社区电商服务站建设(30) |
网购自助终端机(电脑、电视) |
7.00% |
140 |
0.00% |
0 |
||||
办公桌椅 |
|||||||||
门店装饰 |
|||||||||
宣传资料、标志牌等 |
|||||||||
果蔬粮油日配品区改造 |
|||||||||
物流配送、运营管理 |
|||||||||
小 计 |
40.00% |
800 |
0.00% |
0 |
|||||
3 |
电子商务培训项目 |
电商思维培训 |
干部电商思维培训课程--互联网+政务 |
2.5% |
50 |
0.00% |
0 |
||
企业电商思维培训课程--互联网思维应用与转型、镇村干部转新农业培训 |
|||||||||
涉农产品互联网营销培训 |
店铺应用培训 |
1.50% |
30 |
0.00% |
0 |
||||
移动社群的电商应用 |
|||||||||
电商专才培训 |
运营推广 |
2.50% |
50 |
0.00% |
0 |
||||
美工 |
|||||||||
视觉营销 |
|||||||||
客服 |
|||||||||
创业孵化、培育 |
运营辅导培训项目 |
2.50% |
50 |
0.00% |
0 |
||||
项目营运辅导课程 |
|||||||||
小 计 |
9.00% |
180 |
0.00% |
0 |
|||||
4 |
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
对本土网货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 |
2.50% |
50 |
0.00% |
0 |
|||
小 计 |
2.50% |
50 |
0.00% |
0 |
|||||
5 |
农产品品牌打造和宣传推广 |
农产品品牌打造 |
农产品品牌打造,及宣传推广 考察、调研、筛选 |
15% |
300 |
50% |
100 |
||
地标性品牌认证申请国家原产地产品认证等各项认证评选 |
|||||||||
产品设计、包装、定位、品牌故事 |
|||||||||
品牌全网络营销,打造乌兰浩特地标性品牌及特色产品品牌 |
|||||||||
示范市项目宣传 |
多种媒体宣传报道、展架、条幅等制作 |
10.00% |
200 |
0.00% |
0 |
||||
电商宣传活动 |
举办电商节、农产品网货线下地推等活动参加展销会、参加培训会及外出考察学习 |
||||||||
小 计 |
25.00% |
500 |
50% |
100 |
|||||
6 |
电商扶贫工程 |
实施电商扶贫 |
5% |
100 |
0.00% |
0 |
|||
电商带动旅游工程 |
0.00% |
0 |
|||||||
小 计 |
5% |
100 |
0.00% |
0 |
|||||
7 |
电商企业奖励资金 |
奖励本土电商企业开展电商活动,及带动地方电商发展的项目支持,针对电商示范项目各项内容实施实绩的各项奖励补贴。 |
2.5% |
50 |
0.00% |
||||
小 计 |
2.5% |
50 |
0.00% |
||||||
合 计 |
100.00% |
2000 |
100.00%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