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铁西街办事处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宣传、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根据市委、政府对全市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拟定街道办事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抓好辖区个体私营经济为主的街道经济,积极培育税源,加强地方税代征工作。
(四)加强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职能;负责抓好所辖区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和全方位的管理工作。
(五)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开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为企业和居民服务质量;组织开展好社区教育、群众文化、卫生、科普和社区体育等活动;指导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居委会在宣传法律、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等方面的作用。
(六)兴办社区福利事业,负责做好拥军优属,防灾救灾、扶困助残、社会救济,殡葬、婚姻,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外来流动人员管理等工作。
(七)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人口的增长;负责计生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完成各种软件的建立管理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工作。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政治教育工作,组织民兵完成训练、战备、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工作及治安执勤任务;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做好预备役、征兵工作。
(九)贯彻执行社会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检查、指导、督促属地各部门和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同作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顿和专项治理;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及时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向市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畜禽防疫和畜禽统计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各街道办事处内设4个职能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
(二)社会事务工作办公室
(三)社区经济工作办公室
(四)计划生育办公室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铁西街办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收入结构分析
2016年收入年初预算数553.3万元,调整预算数1018.6万元,收入决算数1018.6万元,收入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增加465.3万元,增长84.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调整增加9.9万元,其中:本级追加预算指标465.3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业务收入等增加465.3万元。
2.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支出年初预算数553.3万元,调整预算数756.7万元,支出决算数756.7万元,支出决算数比年初预算增加203.4万元,增长36.7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调整增加203.4万元,其中:本级追加预算指标203.4万元,主要是业务支出等增加203.4万元。按支出类别分,基本支出756.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经济分类分,工资福利支出40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1万元,分别占总支出的54.99%、25.84%、19.17%。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227.28万元,支出总计1,227.28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2.58万元,增长3.6%;支出增加42.58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所以收入增加,由于2015年度部分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经验收完工付款,2016年度没有新增项目,所以支出减少。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01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8.55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08万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00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6.74万元,占75.5%;项目支出245.7万元,占24.5%;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13.26万元,支出总计1,213.26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42.52万元,增长3.6%;支出减少272.27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所以收入增加,由于2015年度部分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经验收完工付款,2016年度没有新增项目,所以支出减少。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3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44万元,占73.8%;项目支出245.7万元,占26.2%。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3.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6.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8.69万元、津贴补贴98.89万元、奖金5.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0万元、绩效工资75.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96万元,较上年增加76.5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调,所以人员支出增加;公用经费146.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05万元、印刷费3.35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1.85万元、邮电费1.43万元、差旅费7.53万元、维修(护)费64.89万元、培训费5.67万元、公务接待费1.17万元、专用材料费0.6万元、劳务费15.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7万元、其他交通费0.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7.22万元,较上年减少57.8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度部分旧小区改造工程已经验收完工付款,2016年度没有新增项目,所以支出减少。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无差异情况。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7万元,占89.4%;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占10.6%。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87万元,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的加油及维修费用,车均运维费4.9万元,较上年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棚户区改造业务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1.1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1.17万元,接待23批次,共接待100人次。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人员加班误餐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58万元,比2015年减少57.84万元,降低28.3%。主要原因是:部分旧小区工程已经在2015年度完工,2016年度未新增此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88.2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乌政办发【2016】13号》文件要求,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本备注表示:每个采购单位,年度采购预算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的同类项目,不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由单位依法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7.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乌政办发【2016】13号》文件要求,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本备注表示:每个采购单位,年度采购预算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的同类项目,不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由单位依法自行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比2015年减少466.93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根据《乌政办发【2016】13号》文件要求,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本备注表示:每个采购单位,年度采购预算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的同类项目,不需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由单位依法自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5年减少2辆,主要原因是:车辆报废两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清运车,比2015年减少3辆,主要原因是:车辆报废两辆,垃圾清运车报废一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由于本单位进行日常业务收支,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秀敏 联系电话:0482-831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