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巡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来源:乌兰浩特市公安局 作者: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12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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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职责

  二、 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我大队负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开展机动车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法规,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的规则,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秩序,管理车辆、驾驶人和行人、教育交通违法者,勘察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划。

  2、负责道路交通的监督管理责任,承担道路交通车辆及行人管理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一)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大队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我大队人员编制隶属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人员编制在市公安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607.5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32.02万元,下降41.6 %,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罚没款返还比例下降。

  支出预算607.5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432.02万元,下降41.6%,减少主要是由于我大队缩减开销,车辆用油减少。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60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7.58万元,占比10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60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9.48万元,占比98.67 %;项目支出8.1万元,占比 1.33 %。

  主要用于大队正常办案、办公用油、车辆维修维护、办公费用、印刷费用、水费、被装购置费、道路指示标牌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607.5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7.5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 公共安全类607.58万元,主要用于协警人员工资及统筹,办案经费等。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32.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大队缩减开销,车辆用油、被装、办公经费等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80.8万元,比上年减少69.8万元,下降46.3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安排,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2万元,增加8.7%,因加班执勤次数增加,所以公务接待费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万元,下降4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无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8.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0万元,下降47.2 %,减少主要是由于本着励行节约的原则,缩减开销车辆用油减少。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大队机关运行办案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07.58    万元,比上年减少432.02万元,下降41.6%,下降的主要原因车辆用油、被装、办公经费等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43 辆,均用于执勤执法用车。我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等。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数据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2月12日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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