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具有较高的地位和作用,是为政府提供科学防病决策依据的重要机构,乌兰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原乌兰浩特市卫生防疫站基础上于成立于2006年12月,在历届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历代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经过防疫人的不懈努力,消灭了天花、脊髓灰质炎、白喉、百日咳、破伤风、鼠疫、碘缺乏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并且科学有效地处理、控制、消除了鼠疫、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行性感冒、食物中毒等多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保护我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2015年11月,我中心喜迁新址,新疾控大楼是在原科右前旗第二中学教学楼基础上改建的疾控业务综合楼,占地面积8500平米,大楼主体建设面积3200平米,实验室业务用房面积1600平米;额外建设消毒室80平米,库房170平米。基本达到了设计合理,功能齐全,能力完备的县级疾控中心标准。我中心现有编制40,在编在岗人员40,外聘人员17人;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3人,管理工勤人员7人;研究生学历2人,本科学历25人,大专学历8人;中专学历3人,无学历2人;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14人,初级职称13人;设综合办公室、传染病控制科、免疫规划科、慢性病防制科、公共卫生监测科、地方病科、检验科、性病艾滋病科、健康检查科、学校卫生科、职业卫生科、消毒与病媒科等15个职能科室;承担全市32万人口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性病、艾滋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全面开展了免疫规划、学校卫生、基本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医疗安全、生活饮用水、食用盐和餐饮具监测、实验室检测、消杀灭技术服务与指导、健康教育、科研培训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多年来有效防控了鼠疫,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风疹、麻疹、腮腺炎等重大疫情,成功处置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先后被全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巾帼文明岗”,被自治区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被自治区“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领导小组评为“学习型先进单位”;被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评为“安康杯”竞赛活动优秀班组;被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全区“安康”杯安全生产活动优秀班组;检验室连续多年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授予“全国合格碘盐实验室”;《中西医结合治疗布病创新方法的研究》成果被内蒙古自治区医学会授予科学技术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