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扶贫办办公室。
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办公联系电话:0482-8299083
通讯地址:乌兰浩特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137400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1.序列号。序列号是为了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序列号。
2.公开内容。本部门以市政府名义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
3.发布日期。已发文日期为准。
4.文号。
5.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乌兰浩特市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扶贫办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扶贫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扶贫办的主要信息:
1.部门设置
2. 人事信息
3.政策法规
4.重点工作落实
5.扶贫工作
6.部门预决算
7.规划计划
8.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9.公共服务与民生
10.公共资源配置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扶贫办的主要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有效证件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扶贫办信息公开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申请程序。
(二)递交申请
申请人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向扶贫办递交。
(三)申请的办理
扶贫办接到《申请表》后按照:审查——答复——提供信息的程序办理。扶贫办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