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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
- 财政局 86
- 城郊办事处 30
- 行政审批中心 18
- 民政局 16
- 新城街办事处 14
- 铁西街办事处 14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3
- 政府办公室 12
- 国税局 12
- 斯力很现代农业发展园区 6
- 市场监督管理局 581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87
- 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 254
- 城郊办事处 228
- 财政局 191
- 教育局 185
- 政府办公室 184
- 发展和改革局 182
- 司法局 181
- 太本站镇人民政府 180
公开单位: 环境保护局
五一办事处翁根路38号#0482-8310276
公开地址:
联系电话:
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政务信息...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可以在政府网站www.bh1d.com查阅,也可以在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文秘股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

  (三)公开时限。以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名义发布及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提出申请。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受理机构为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文秘股,办公地址为翁根路38号,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8310276,传真:8310276,通信地址:翁根路38号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邮政编码:137400,电子邮箱地址:wlhtshbj@126.com.。

  (二)申请形式。向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详细、明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是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部分公开或有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乌兰浩特市政府办公室投诉电话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监察部门举报。

  乌兰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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