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一:
组配分类二:
组配分类三:
主题:
体裁:
统计数据
- 财政局 86
- 城郊办事处 30
- 行政审批中心 18
- 民政局 16
- 新城街办事处 14
- 铁西街办事处 14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13
- 政府办公室 12
- 国税局 12
- 斯力很现代农业发展园区 6
- 市场监督管理局 581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87
- 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 254
- 城郊办事处 228
- 财政局 191
- 教育局 185
- 政府办公室 184
- 发展和改革局 182
- 司法局 181
- 太本站镇人民政府 180
公开单位: 旅游发展办公室
乌兰浩特市政府大楼五楼5027#0482——8299128
公开地址:
联系电话:
乌市外事旅游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可以在市外事旅游局办公室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乌兰浩特市外事旅游局信息公开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公共查阅窗口地点:乌兰浩特市外事旅游局办公室。

  (三)分类及编排体系

序号

信息类别

公 开 内 容

1

机构职能

机构设置、职能、领导介绍及分工

2

法律法规

外事旅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3

财务管理

政府采购情况

4

政务服务

通知、审批公告

5

廉政建设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6

应急管理

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

举报投诉

受理、办理举报投诉和信访情况

8

工作动态

外事旅游系统工作动态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 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本机关受理机构为乌兰浩特市外事旅游局办公室;办公地址乌兰浩特市政府5楼市外事旅游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3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482-8299218,传真0482-8299218;通信地址为乌兰浩特市政府5楼市外事旅游局,邮政编码为137400,电子邮箱为68066406@qq.com。

  (二)申请形式。

  1、向本机关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乌兰浩特市外事旅游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清楚、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我局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我局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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