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乌兰浩特市审计局编制了《乌兰浩特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局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局机关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乌兰浩特市审计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局机关编制的《乌兰浩特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我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局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bh1d.com/
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办公室
联系电话:0482-8299208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482-8299208
● 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局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特别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本部门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本部门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以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本部门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