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一:
组配分类二:
组配分类三:
组配分类四:
主题:
体裁:
统计数据
- 财政局 87
-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68
- 和平街办事处 56
- 市场监督管理局 41
- 铁西街办事处 39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3
- 城郊办事处 33
- 五一街办事处 28
- 经济和信息化局 28
- 新城街办事处 24
- 市场监督管理局 622
-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315
- 农牧业和科学技术局 256
- 城郊办事处 231
- 教育局 195
- 文化体育局 193
- 财政局 192
- 司法局 192
- 太本站镇人民政府 187
- 政府办公室 184
公开单位: 义勒力特镇人民政府
义勒力特镇#0482-8682084
公开地址:
联系电话:
义勒力特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特编制《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公开的原则和分类

  本《指南》所称政府信息,是指本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本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公开后可能会影响国家和公共利益的信息,不予公开。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本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有两种类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是指本机关主动将《条例》等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是指符合《条例》等规定,但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政府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政府编制的《义勒力特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政府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方式予以公开。本政府还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和制作印刷品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政府提了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义勒力特镇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义勒力特镇政府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8:30—11:30,14:30—17:00

  联系电话:0428-8682357

  通信地址:义勒力特镇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137400

  (二)申请形式。向本机关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昼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通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将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政府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发布部分公开或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政府投诉电话举报。

  投诉电话:0482-8682357

  通信地址: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政府

  邮政编码:137400

  接待投诉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监察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乌兰浩特市义勒力特镇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 蒙ICP备05002753号

技术维护:乌兰浩特市政府信息中心 Tel:0482-8299108 Fax:0482-8299050 Email:wlhtxxzx@wlht.gov.cn